标      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5-00044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国税局 发布日期 2015-03-02 15:29:00

时间: 2015-03-02 15: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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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由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分类统计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方面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xztax.gov.cn)上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834536,传真:0891-6834104)。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2014年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服务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加强涉税信息主动公开。我局2014年重点围绕组织收入、税收政策、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信息的内容质量、发布时效、考核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加强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力度。

(二)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建设,结合当前西藏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网站的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的各个栏目功能及内容,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按照总局要求在2014年10月开通我局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投入试运行,利用微博微信便于互动的优势,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制定网站考核机制,对部门发布的信息定期进行考核通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我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共公开各类信息1592条,开展2013年度纳税百强新闻发布会1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线访谈1次。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2014年,我局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四、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分类统计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总局、自治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提升网站督察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管理,提高微博、微信更新频率和数量。

(二)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发布,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考核。建立与地(市)国税局联系制度,加强对子网站建设的指导;扩大考核范围,在考核各部门的基础上开展各地(市)国税局各子站的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发展。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在健全机构、落实专人上下功夫,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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