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5-0004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5-03-05 15:39: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5〕13号)要求,结合2014年度日喀则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日喀则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014年,日喀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日喀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了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等信息;公开了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截至12月31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80条,其中网站公开4721条。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6件,其中,已办结110件。
(三)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分类情况统计
本年度同意公开答复96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52条,同意公开答复的42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条;不同意公开答复3条,原因为涉及个人隐私1条,申请内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免除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各县(区)、各单位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4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14年,日喀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重视还不够。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加强;三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有的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公开的内容较单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人员数量总体不足。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群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加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处置情况的公开,深化财政、食品药品、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及时与其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实现多元化公开方式,便于广大群众及时知晓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