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9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2-21 10:15:00

时间: 2019-02-21 10: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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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藏政办发〔2015〕6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西藏农牧信息网(www.tibetagri.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9号,邮编:860000,联系电话6322297,电子邮箱:xznmtbgs@sina.com)

二、总体情况

2018年,区农业农村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农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围绕特色产业、品牌建设、新品种推广、农牧区改革等重点工作,以及环保督察、“大棚房”问题、非洲猪瘟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9条,其中在门户网站-西藏农牧信息网上通过专题专栏、动态信息、机关党建、政策法规等栏目发布要闻类、动态类、专题类信息452条,在政务微信-西藏农牧上发布信息147条;编发《西藏农牧信息》114期。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厅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名义举办了“喜玛拉22号”青稞高产品种推广情况、西藏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等3场新闻发布会,其中主要领导参加2次。同时,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7台、新华社、中国日报、农民日报和西藏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传统媒体,以及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针对乡村振兴、农牧业七大产业、农产品监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业扶贫等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报道,共回应解读42次,其中厅领导接受各类媒体采访2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厅未收到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8年5月28日,通过门户网站的厅长信箱收到一封关于反映成都温江金穗苑物业-四川省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服务情况问题的信件,经我厅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答复当事人,已妥善解决。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照2017年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回应解读的力度,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细化了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但是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滞后、信息公开专栏的设计有待进一步优化。2019年,我厅将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主线,紧紧围绕大力实施“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农业农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动物疫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为重点,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联络沟通。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等工作,将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西藏农牧信息网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梳理调整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组织机构等相关栏目的内容。通过设置热点专题等方式,突出公开重点,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涉农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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