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22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1-22 17:58:42

时间: 2020-01-22 17:58:42 来源: 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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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服务,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根据领导班子人员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公开内容、时限和要求,把责任细化具体到每一个具体处室和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优化平台,拓宽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西藏统计调查信息内、外网作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调整改版网站栏目,及时发布统计工作职能概况、报表制度、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统筹运用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开展统计宣传等,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等,积极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坚持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区(中)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媒体代表参观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增进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019年,5月份通过政府公报的形式发布了2018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月份、8月份分别召开了2018年全年、2019年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5月份、10月份先后通过西藏日报发布了一季度、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统计数据信息15条、统计分析31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工作信息29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电视台采访3次,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1次。

2019年,未制定出台过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比上年新增1项,共4项,处理行政许可决定2件,按要求全部加载到自治区“一网通办”电子证照系统并签发;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新增10项,其中行政奖励类7项、公共服务类3项,截止目前未办理过相应服务事项;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2019年,收到南京财经大学朱军教授关于我区各地市GDP数据的信息公开申请1条,及时给予了答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结合统计重点工作,适时增设相关专栏;根据统计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不断丰富栏目内容。

三是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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