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11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12:20:48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大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住建领域惠民政策、重大项目、改革举措等得到全面公开。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积极拓宽渠道,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政项目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住建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通过西藏建设网站等各类公开平台公布各类信息1862条,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住建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公开化,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并根据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网站建设,目前共有121个政务服务事项(其中85个行政许可类事项),均列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资质审批、公积金业务等行政审批和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办理深度和时限压缩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实现自治区明确的9070目标。同时,推进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实施网上审批项目,网上告知、网上办理,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实现网上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4 | 4 | 4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5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 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健全。二是门户网站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一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同时,未开通在线服务和互动渠道,达不到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的条件。三是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着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实效。加大网站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住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规程和公开目录,梳理形成住建行业内信息公开资源目录,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在现有的西藏建设网、报刊杂志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新媒体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微博微信等关注度较高的新媒体平台上的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结合自治区一休化政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对西藏建设网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子栏目相关内容,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开通举报投诉栏目,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的处理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四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层面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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