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07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6-09-09 09:58:00

时间: 2016-09-09 09:5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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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西藏自治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西藏自治区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西藏自治区“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二)协调西藏自治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西藏自治区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西藏自治区通信建设市场;指导西藏自治区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监督管理西藏自治区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负责西藏自治区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西藏自治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组织协调西藏自治区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西藏自治区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西藏自治区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五)协调管理西藏自治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西藏自治区网络运行安全;拟订西藏自治区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西藏自治区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西藏自治区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西藏自治区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机构情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厅人〔2012〕283号)规定,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为正局级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西藏自治区的通信管理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处、机关党委)、通信发展处(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电信管理处、通信保障处、互联网管理处,共6个处室。管局下设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局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机关办公服务,机关职工生活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二)人员情况。行政编制25名,现实有人员18名,其中:局级3名;处级6名;科级7名;一般人员2名。事业编制10人,现实有6人,全部为科级。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015年度决算

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2015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预算总收入13893.7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893.75万元。

决算总支出13870.5万元,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预算总收入1389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4万元, 项目支出13838.71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决算总支出138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3万元, 项目支出13790.97万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决算总支出1387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3695.00万元。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5.42

5.42


3.公务用车经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六、201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5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38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3790.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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