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15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16-09-10 17:57:00

时间: 2016-09-10 17: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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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西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请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报请自治区、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区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自治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自治区级公益性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区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归口管理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十六)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含信息中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副处级建制事业单位,但由于人员编制有限,财务人员尚未配备,其会计核算工作由厅财务审计处代办。2015年末厅机关(含信息中心)在职编制97人,年末实有在职行政86人,事业9人。

(二)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末编制19人,年末实有在职17人。

(三)西藏自治区国土规划开发研究院:2015年末编制12人,年末实有在职12人。

(四)西藏自治区测绘局(含测绘院):2015年末编制60人,年末实有在职53人。

(五)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5年末编制10人,年末实有在职8人。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7)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0740.62万元,比上年减少4413.54万元,减少比率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8.89万元,比上年减少4702.08万元,减少比率为34%,事业经营收入1028.12万元,比上年减少135.07万元,减少比率为12%。

本年总支出 18165.44万元,比上年增加2953.14万元,增加比率为19.41%。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074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288.89万元,占总收入的86.48%;上级补助收入273万元,占总收入的2.55%;事业经营收入1028.12万元,占总收入的9.57%;其他收入150.61万元,占总收入的1.4%。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1816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090.67万元,占总支出的94.08%,事业经营支出1074.77万元,占总支出的5.92%。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7090.67万元,其中,国土厅机关支出9402.38万元,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支出1892.61万元,西藏自治区国土规划开发研究院财政拨支出218.9万元,西藏自治区测绘局支出5490.42万元,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86.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0.5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其中人员支出3686.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484.4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920.1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其中,基建支出6416.35万元。见下图:

1.jpg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5年我厅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1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支出为离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923.1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2%,其他支出1.3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中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1598.9万元,占财政拨款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的68.54%,测绘事务出5324.25万元,占财政拨款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的31.46%。

国土资源厅事务支出的具体结构见下图表:

2.jpg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254.64

245.8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46.96

25.79


3、公务用车费

207.68

220.0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7.68

220.05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1、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45.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5.7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49%,公务用车支出220.05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9.51%。我厅今年接待批次204次,人数1455人,主要安排在厅食堂就餐。

2、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45.58万元,减少比例为15.64%。其中:1、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16万元,减少了13.89%。2、公务用车费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加0.71%。其中日常公务用车103.31万元,占46.95%,项目用车116.73万元,占53.05%。

2015年度,我厅共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我厅大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超过十年,车况较差。而我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矿山检查治理工作、地质灾害工作都需下地区,需要在野外开展工作。去年地质灾害工作任务较之往年更重。

六、201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5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45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49.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厅系统共按要求实施了两笔政府采购项目,涉及资金量为568.18万元。分别为:1、厅机关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282万元,用于购买设备;2、测绘局的天地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268.2万元;3、厅系统各单位车辆保险实施政府采购17.9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国土资源事务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七、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国土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八、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反映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九、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反映地质、矿产、地质环境调查、勘查与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十、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规定用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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