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引号 K3984687-7/2015-00016 文      号 藏政发〔2015〕12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5-03-18 12:09:00

时间: 2015-03-18 12:09:00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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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区各行各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为维护全区社会局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鼓励先进、推进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一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突出、各项措施推进得力、全年考评成绩优异的山南行署等5个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国资委等16个区(中)直单位授予“201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依法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局势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1月13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一、地(市)行署(人民政府)(5个)

山南行署、阿里行署、那曲行署、昌都市人民政府、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二、区(中)直单位(16个)

国资委、水利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地勘局、民航西藏自治区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总工会、西藏公安消防总队、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拉萨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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