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40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16-03-18 09:39:00

时间: 2016-03-18 09:3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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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住沪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住沪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住沪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概况

我办现有行政编制人数22人,事业编制3人。目前在职和离退休共32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4人,享受地级待遇10人,聘用人员10人。下设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接待处(医疗协调联络处)、经济信息联络处等五个处室。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区内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与有关省区市的联络工作;

(二)收集整理传递政务、经济信息、协助区内有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人才;

(三)负责安置在华东六省一市的西藏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区内人员到上海的医疗服务工作;

(五)负责我区过往人员的服务工作;

(六)协助自治区教育厅办理内地办学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西藏住沪办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住沪办2016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第二部分

西藏住沪办201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5)

第三部分

西藏住沪办2016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77.11万元,预计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计677.11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与2016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今年预算拨款增加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5.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分为两大类:基本支出47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5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4.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3万元,基本支出占拨款总数的71%;项目支出197.24万元,占拨款总数的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27.03万元

2010399其他政府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50.08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479.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54万元(基本工资64.02万元、津贴补贴151.81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03万元(生活补助2万元、救济费0.68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30万元、休假探亲费14.15万元、其他对个人贺家庭的补助2.2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4.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5.9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38.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9.18万元,2016年我办公车保有量为8辆,比2015年减少一辆,故车辆运行费减少,2015年公务接待批次279批,接待人数841人次,由于我办新成立医疗协调联络处,预计今年的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会有大幅上涨。

五、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6年度总收入677.11万元,预计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计677.11万元。

六、2016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收入677.11万元

七、2016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计677.11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立法经费:为立法而开展的各项调研会议等产生的各项支出。

六、监督经费:为开展执法监督而产生的各项支出。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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