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3-01-24 15:4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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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命名第四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请示》(藏文厅字〔2013〕4号),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杂玛童话故事等101个项目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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