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日喀则市江孜县藏改乡夏尔岗村至其吾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07 文      号
发布机构 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 2016-10-26 09:33:00

时间: 2016-10-26 09: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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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ZZB-XZJT-1600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 江孜县藏改乡夏尔岗村至其吾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以 《关于江孜县藏改乡夏尔岗村至其吾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日交发〔2016〕4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日喀则市江孜县境内,主线起于江孜县藏改乡油路岔口,止于其吾村村头,路线长5.480km;其吾村内便民硬化道路支线长0.380km,车仁乡隆巴村支线长0.976km;岗坡村支线长0.480km;路线全长7.316km。

2.1.2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2×0.5m土路肩;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1.3计划工期:11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江孜县藏改乡夏尔岗村至其吾村公路工程

全一标段

主线K0+000~K5+480

线外支线K0+000~K0+976.31

7.316

路基、路面、桥涵、标志牌、里程碑等公路工程

2.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累计完成类似公路工程不少于10公里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毕业证等证件原件。

3.3按本公告第3.1、3.2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7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人员有效证件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交至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0号)报名,逾期不报。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0号4号楼2楼会议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www.xzjt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孜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卫国道2号

联 系 人:朱海峰

电   话:13989027695

招标代理人: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10号

联 系 人:兰天明

电   话:0891-6199712

传   真:0891-6199712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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