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成立第三届中国西藏—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2-00254 | 文 号 | 藏政办发〔2012〕34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2-07-10 15:59:00 |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确保第三届中国西藏—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如期、顺利、圆满举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第三届中国西藏—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 秦 宜 智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 组 长: 梅 玉 宝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索朗多吉 商务厅党组书记
马 相 村 商务厅厅长
王 明 星 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 铭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 李 震 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幸 远 明 公安厅副厅长
布 其 格 安全厅副厅长
赖 永 添 财政厅副厅长
张 治 中 文化厅副厅长
巨 建 华 外办主任
田 福 利 国资委副主任
次仁卓玛 旅游局副局长
达瓦次仁 商务厅副厅长
白曼央宗 商务厅副厅长
李 少 君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副秘书长
任 万 海 中国西藏珠穆朗玛经贸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厅,负责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相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达瓦次仁、白曼央宗、岳健铃同志担任。
办公室下设经贸组、旅游组、文化组、宣传组和安保组。办公室及各小组组成人员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确定人员名单后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行文下发。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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