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2-00268 | 文 号 | 藏政办发〔2012〕22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2-07-10 15:57:00 |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一项法定任务,是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各项林业工程、促进林业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工作。在我区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还是进一步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动林业服务三农、推进我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确保西藏生态良好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基础工作之一。该项工作覆盖全区73个县(市、区),时间跨度为3年,调查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参与的单位和技术人员多。为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面顺利推进本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格桑次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 组 长: 普布次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雷 桂 龙 林业局局长
孙 金 玲 财政厅副厅长
徐 济 德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副司长
周 光 辉 国家林业局中南院院长
张 翼 国家林业局西北院院长
成 员: 郭 杰 林业局副局长
韩 辉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晖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巴 桑 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
黄 金 城 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
赵 树 明 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邓巴扎西 昌都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多杰热登 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高 巴 松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
达娃桑珠 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周 学 武 国家林业局中南院副书记、副院长
阎 宏 伟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调查处处长
曾 伟 生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教授级高工
翁 国 庆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院教授级高工
巴桑罗布 林业局林政处处长
朱 雪 林 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院长
尹 建 西藏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邱 敏 武警西藏边防总队副总队长
谭 尔 林 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郭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西藏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编制上报调查工作方案、审核技术方案、组织技术队伍,开展调查期间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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