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转发自治区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区业余体校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0-00211 文      号 藏政办发〔2010〕108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0-10-08 12:24:00

时间: 2010-10-08 12: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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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区业余体校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强全区业余体校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意见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区重点业余体校(以下简称业余体校)建设,在培养我区急需的体育后备人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高原特色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加强我区业余体校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加强我区业余体校建设的重要意义。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通过全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业余体校工作健康发展,在发现、培养、输送高素质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开办业余体校,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加强我区业余体校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发展高原特色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运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节,是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业余体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走科学发展和体育与教育相结合的道路,做到业余训练和文化学习两不误;坚持培养、储备、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办学方向,落实“训练出人才,比赛出成绩”的办学要求;坚持集中学习、集中训练、集中生活的“三集中”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在普通中小学创办业余体校的新路子,营造良好的体育人才成长环境,确保业余体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确保我区业余体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我区业余体校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体育训练和文化知识教学改革,加强师资和教练员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教师、学校工作水平,不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

(三)加强全区业余体校建设的主要目标。以德育为核心,从小培养学生专业化技能,提高学生以专业化体育技能为主的综合素质,努力为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和优秀运动队输送具有顽强的意志品质、扎实的文化基础、过硬的专项体育技能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确保各校输送率不低于40%。

二、完善和确立业余体校的办学模式

(四)扩大业余体校招生规模。全区业余体校在现有招生规模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每年从小学四年级学生中招生(特殊人才可提前到小学二、三年级),每届学制3年。学生在业余体校届满后,经学校考试考核,优先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学习和训练,进一步强化运动专项技能。未进入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的学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入当地初级中学学习。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为6年制体育专业中等学校,承担运动训练专业、体育职业专项技能教学和训练等职责和任务。学生通过6年的学习和训练,运动专项技能达到规定要求的,经单招单考或免试推荐后可升入西藏民族学院体育运动专业学习。

(五)因地制宜设立业余体校竞技项目。既可结合我区现有竞技体育运动重点项目运动队和体育运动人才的输送需求设置,也可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和特点设置。业余体校重点运动竞技项目确定后,须报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备案。

(六)确保业余体校学生业余训练质量。业余体校学生基础训练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进行。体育部门要根据不同运动项目和不同阶段运动员训练规律,合理安排训练和学习。

(七)积极完成体育后备人才输送任务。各业余体校每年要与各地(市)体育局签订培养输送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八)形成区内高等学校与业余体校有效衔接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鼓励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招收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运动班特长生。招生时,按该高校录取分数线的70%划线。特长生既是在校学生、又是运动员,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专业训练,参加全区、全国性的体育竞赛。

三、加强和改善业余体校工作的对策措施

(九)保障业余体校办学经费。对业余体校学生按每人每年800元服装费、每人每天20元伙食费(全年按照10个月执行)的标准核拨经费。每人每年6800元的服装、伙食费由自治区体育局根据招生规模向自治区财政专项申请。学生“三包”经费由自治区教育厅按“三包”学生标准从教育经费中给予拨付。各地(市)业余体校器材购置费由各地(市)自行解决,自治区财政通过整合资金等渠道予以补助。

(十)加强业余体校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市)业余体校应根据业余体校训练和发展实际,提供业余体校办学训练场地,完善学校配套设施。

(十一)确保业余体校生源质量。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业余体校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序列,支持业余体校在全区中小学优招体育生源,统筹安排办学所需条件。

(十二)重视业余体校师资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加强业余体校文化教师的配备,注重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知识。优先选拔参加公开招考已转任体育教师的退役运动员到业余体校任教。自治区财政解决业余体校教练员的服装费(每年每人80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30元);有固定收入的教练员,每人每天自缴基本伙食费3元。文化课教师按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标准发放课时补贴。

(十三)设立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奖惩制度。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要对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做出贡献的地(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业余体校以及教练员、体育教师予以奖励。各地(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奖励成绩突出的业余体校;对积极参加体育训练、体育运动成绩较好或专项成绩较好的学生,要在“三好学生”评定和向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没有完成体育后备人才输送指标的业余体校,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和教练员,视情予以处罚。

(十四)业余体校和自治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学生参加考试加分办法,按自治区招生规定执行。

四、全面提升业余体校的管理水平

(十五)不断提升业余体校的管理水平。自治区体育局每年要对全区业余体校教练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训练和管理水平。各地(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业余体校的监管和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探索改革业余体校管理体制。全区各级业余体校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十六)切实加强对业余体校建设的领导。各地(市)要切实关心和重视业余体校的建设和发展,把业余体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成立相应业余体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定期召开业余体校工作会议,研究体教结合的新的体制和发展模式,解决和处理业余体校办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业余体校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提高全民素质、人才兴体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业余体校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依法办学,加强对业余体校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和解决业余体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进业余体校工作,全面提高业余体校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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