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
索引号 00001434900992266-9/2016-00110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11-24 10:53:00

时间: 2016-11-24 10: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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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

(目录,95项)


职权类别及数量序号职权名称子项数量备注
行政许可(8项)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取水许可审批

3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

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6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7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8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

行政处罚(32项)9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10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11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

12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13对申请人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14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15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或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处罚

16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17对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处罚

18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19对违反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规定的处罚

20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21对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检测数据;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22对违反质量管理条例和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23对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24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行为进行处罚

25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26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行为进行处罚

27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28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29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做出重大变更的处罚

30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行为进行处罚

31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行为进行处罚

32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进行处罚

33对错报水文监测信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漏报、迟报水文监测信息的;擅自发布水文情报预报的;丢失、毁坏、伪造水文监测资料的;擅自转让、转借、出版水文监测资料或者用于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处罚

34擅自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活动的处罚

35对违反河道(包括湖泊)管理(包括采砂)的处罚

36对违反水工程管理规定的处罚

37对违反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处罚

38对违反水利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的处罚

39对违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定的处罚

40对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活动的处罚

行政强制(4项)41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

42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进行强行清除

43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44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

行政征收(3项)45水资源费征收

46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47河道采砂管理费征收

行政检查(14项)48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49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

50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检查

5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检查

5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

53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与监督检查

55从事有关水文活动的业务质量、技术规范、标准、水文计量和测报设施的监督检查

56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57农村水电站运行的监督检查

58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

59对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工程设施检查

60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61汛前检查

行政确认(5项)62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结论核备

63水库大坝和水闸工程安全鉴定

64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65对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的认可

66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确认

行政奖励(4项)67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奖励

68对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有突出贡献和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69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70对水利建设和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行政裁决(1项)71水事纠纷裁决

其他类(24项)72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批

73审批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取水许可初审

74组织(主持)重大水利科技项目立项审查和水利科技成果鉴定

7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审查

7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

7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方案备案

7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拆除和爆破工程方案审核备案

79监测机构的备案

8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三类人员)考核及管理(含资格变更和资格延期等)

81全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审批

82对需迁移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工程建设、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的审批

83对非水文部门水文站设立和调整的审批

84汛期水库调度

85水利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

8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与管理

8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开工备案

88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期扶持管理

8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备案

90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登记

91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

9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

93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

94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监管

95使用水文资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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