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11-09 09:3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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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西藏农牧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114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单独设置为西藏农牧学院的通知》(藏政办发〔2016〕83号)精神,西藏农牧学院已于2016年9月26日正式挂牌。
为便于西藏农牧学院开展各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启用“西藏农牧学院”印章,同时废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印章。
特此通知。
2016年11月4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6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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