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48 文      号 山政办发〔2016〕9号
发布机构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12 15:28:00

时间: 2017-05-12 15: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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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山南市人民政府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山南市人民政府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藏政发〔2013〕53号)、《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发改投资〔2015〕403号)和《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地区关于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意见〉的通知》(山行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山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年初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深入思考,探索建立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指示精神,围绕“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规范项目审批行为,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坚决执行《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地区关于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意见〉的通知》(山行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坚持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限时办理、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到流程优化、充分授权、并联审批,促使项目前置手续审批达到“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前置审批手续办理的范围

1.规划选址意见书;

2.土地预审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节能评估批复;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批和复核;

6.行业部门明确需要办理的其他前置审批手续(如水土保持、草地征占、林地征占等)。

(二)前置手续审批的方式

1.市维稳办、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作为本部门前置手续审批首席代表(详见附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集中办公,确保一名首席代表在岗,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负责对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草地征占、林地征占等手续的审批和复核。同时,市维稳办、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经合局等部门各委派一名县级领导作为“当日总协调”,轮流负责所有前置手续审批的抓总工作。

2.形成前置手续集中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人分别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交叉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3.召集人于每周二下午召集各部门“当日总协调”及首席代表,在市科技文化中心406会议室召开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联席会议。总结前一周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前一周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前一周未完成的前置手续集中审批事项;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协调准备工作;市经合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三)前置审批手续办理的要求

1.充分授权。由各前置审批单位主要领导签发行政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充分授权由首席代表作为本部门归口前置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本部门的审批职能,承担本部门前置审批事项的总协调服务工作。对受理事项的即办件、补办件行使审批决定权;对受理事项的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行使预审处置权;对联合办理事项行使参与审批权;对急需办理的事项行使先审批再报告的特别处置权;对不属于受理的事项具有协调答复告知义务。

2.优化流程。各前置审批单位对本单位审批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再次梳理,取消非法定前置条件,制定本部门前置手续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杜绝产生互为前置的问题。审批时限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以内,需要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的审批和复核事项,由首席代表协调各部门业务人员后,承诺办理时限,并签字存档,同时督促部门业务人员转报本单位协调推动、限时完成。

3.集中审批。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受理实行“双告知”制度:市发改委告知前置审批部门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清单;前置审批部门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办理手续所需资料。前置审批手续坚决做到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4.信息互通。各前置审批部门要将各自项目前置手续办理进度、审批文件及时相互送达,实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工作小组,各前置审批部门要充分认识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作为。各前置审批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并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模式。

(三)强化监督。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前置审批手续集中审批各项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沓等影响项目前置手续审批进度的单位和人员,将报请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

附件:山南市政府项目前置手续集中审批办理工作人员名单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处                                                  2016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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