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完成首笔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12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住建厅 发布日期 2017-07-25 16:57:00

时间: 2017-07-25 16: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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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完成首笔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实现了职工在转入地提出申请,一次性办结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也是自7月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上线后,我区缴存职工首次享受转移接续平台的便利。

7月14日下午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来的《职工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抓紧核实职工信息,并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于18 日完成了《职工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的录入审核,职工资金也实现了同步汇出。在两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我区首笔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在转入地一次性申请,转移业务和资金在平台同步转出,职工转入新工作地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也不受调动转移影响。首笔业务的办结,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职工少跑路,信息多跑路的方便快捷的业务模式,使我区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带来的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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