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06-19 16: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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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机构名称变更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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