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拉萨市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38 文      号 拉政办发〔2018〕6号
发布机构 拉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0-11 11:42:30

时间: 2018-10-11 11:42: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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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拉萨市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5日

拉萨市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建筑屋顶各类彩钢板建筑的规划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屋顶彩钢板建筑违法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筑屋顶建设行为,维护城市风貌预防,有效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在我市开展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区市党委第九次党代会、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城市营造良好城市环境,努力推进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建设。

(二)目标任务

此次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确保建筑屋顶的各类“彩钢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清理,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1.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对新建彩钢板建筑的监督管理。对新建彩钢板建筑,市国土、规划、消防、住建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程序,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彩钢板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要坚决遏制新生彩钢板违法建设,实现彩钢板违法建设零增长。

2.强化整改,加强对既有彩钢板建筑的整治。对排查出的屋顶彩钢板违法建筑,责令违法建设责任人限期整改,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与周边建筑物极端不协调的彩钢板违法建设,要作为拆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以下四类:

(一)未经审批和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屋顶彩钢板建(构)筑物;

(二)经批准到期尚未拆除的建筑屋顶彩钢板临时建(构)筑物;

(三)群众举报的建筑屋顶其他性质的彩钢板违法建(构)筑物。

(四)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屋顶彩钢板建(构)筑物。

三、整治原则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予以拆除。

四、重点领域

(一)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屋顶彩钢板建筑。主要指用于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医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个体商铺等经营场所,单位内部宿舍、餐厅、办公用房的屋顶彩钢板建筑。

(二)用于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的彩钢板建筑。主要指用于各类生产加工的厂房、仓库、个体作坊、临时库房等场所的屋顶彩钢板建筑。

(三)用于居民自住的彩钢板建筑。指仅作为居民自住、自用或拆迁、地灾搬迁临时过渡的非经营类屋顶彩钢板建筑。

(四)其他屋顶彩钢板建筑。指上述场所以外的屋顶彩钢板建筑。

五、重点工作

(一)消防安全。1.对新建屋顶彩钢板建筑,国土、规划、消防、住建、城管部门依法严格审批程序,要求当事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仓库、民用建筑。对建设中的彩钢板建筑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更换芯材。2.对未取得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彩钢板建筑,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县(区)公安、消防、安监、住建等部门依法处理。对审批手续齐全,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的既有彩钢板建筑,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一律予以关停。

(二)协调美观。彩钢板建筑的空间、尺度、立面、色彩、布局、高度等必须符合拉萨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与拉萨的整体风貌和周边建筑相协调。对与周边建筑风貌不相称、不协调的彩钢板建筑,要依法予以拆除。

(三)许可手续。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屋顶各类彩钢板建筑的建设单位,必须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开工建设。未经审批的彩钢板建筑,必须补办相应手续,并按照规划要求对建筑屋顶彩钢板建筑的立面、色彩等进行整治。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予以拆除。

六、实施步骤

查处彩钢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2月10日)。按照“先消除隐患,后着手拆除”的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违法建设的地址、建筑面积、建设时间、使用性质、建设单位等详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消防、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组织县(区)公安、消防、安监、住建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整改,先期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由于各县(区)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数量不同、规模不同,整治时间也不相同。堆龙德庆区、达孜县整治时间为2018年2月至9月,城关区整治时间为2018年2月至10月,其他县(区)整治时间为2018年2月至8月。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照先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再国有企业、公司、公共场所,最后居民个人的顺序,采取自查、自纠、整改、自拆、帮拆、强拆等工作方法,对本辖区排查出的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集中攻坚。

(三)检查验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区)上报情况,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整治阶段完成后两个月内开展验收,全市验收工作统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拉萨市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占  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国臣  副市长

        刘  亮  市政协党组成员、城关区区长

        刘汝鹏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刘 小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玛次仁  市规划局局长

        刘 英 俊  市住建局局长

        索朗江村  市城管委主任

        代 利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万 劲 松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 文 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 新 强  市法制办主任

        扎西多吉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孙 文 斌  市安监局局长

        陈 跃 东  市工商局局长

        王  巍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崔 建 勇  空港新区管委会主任

        洛  色  柳梧新区管委会主任

        洛桑尼玛  文化创意园管委会主任

        杜  江  堆龙德庆区区长

        春  新  达孜县县长

        旦增尼玛  墨竹工卡县县长

        格桑顿珠  曲水县县长

        高  军  林周县县长

        普  琼  尼木县县长

        其美次仁  当雄县县长

        旺  啦  市联动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小斌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米玛次仁、扎西多吉、刘英俊、索朗江村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成员由市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委、公安消防支队、联动执法支队抽调组成。

八、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成员单位检查验收,积极推进整治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市直相关政法部门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专项整治期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双联户引导宣传工作,加强专项整治期间的全市社会稳定工作,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舆情引导、营造氛围。

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负责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在查处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做好法律解释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查处违法建设;配合其他执法部门,对屋顶彩钢板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出具规划认定书。
市联动支队:负责对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并依法查处或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拆除工作方案。

市城管委: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屋顶彩钢板拆除过程中技术指导,保证拆除过程中建筑安全。

市公安局:负责在强制拆除彩钢板违法建设工作中,备齐应急处突力量,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处置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协助拉萨市屋顶彩钢板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拆除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切实做好善后维稳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对违法建设使用的彩钢板材料进行防火安全鉴定;强化监管职责,切实加大因违法建设等导致火灾隐患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必要时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和依法拘留违法人员等措施;组织相关部门综合整治、联合执法,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

市信访局:负责接待、处理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引发的上访问题。
市安监局:负责彩钢板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广电局: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拆违工作方案和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整治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工商局:对屋顶彩钢板违法建筑内的无照经营者予以取缔。

市人民医院:负责安排120急救车辆;做好强制拆除现场突发事件的医疗救助和保障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建立彩钢板违法建设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和拆除方案,整合辖区执法力量,消除安全隐患,拆除彩钢板违法建设。

九、保障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负责制。各县(区)要将压力传导、责任下移,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分区负责、分片包干,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和执法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和村(居)委会,坚决制止新增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联动支队负责对中心城区内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查处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属地包干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督促辖区范围内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筑的房屋所有权人限期自行拆除,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筑,由各县(区)牵头组织,规划、联动支队(县区执法队伍)、住建、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进行强制拆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拆迁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和实行整治工作联动机制。对规划部门已核实的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筑,市规划、联动支队、住建、消防等部门要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协助处理告知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协查协处工作。

(四)实行分批消化责任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在2018年年底全部完成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整治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将排查出的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采取分批消化的办法,逐步规范整治到位。具体工作时限为2018年5月完成违建整治总量的30%,2018年8月完成违建整治总量的60%,2018年底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在整治建筑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过程中,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控、化解、整治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突出问题,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方案》精神,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参与或纵容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追责,做到问责一例、震慑一方、警醒一片,确保管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工作存在的监管短板和漏洞,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反思,以铁的纪律严控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有效的防违控违长效常态管控机制,主动把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屋顶彩钢板违法建设管控不力、没有及时依法依规处置的县(区)人民政府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向市人民政府作检讨。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彩钢板违章建筑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本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县(区)、各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把彩钢板违章建筑专项检查纳入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彩钢板管理制度,以标准化促进屋顶彩钢板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彩钢板违章建筑安全形势,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五)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各县(区)要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狠抓专项行动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查处不到位及发生重大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沟通,及时反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30日前建筑屋顶彩钢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本县(区)、本单位的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和好的做法、典型经验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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