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预决算公开制度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10:25:00 |
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财政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易懂,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本会将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的要求,财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信息编制,单位机要部门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上传公开内容。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本会预决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
二、公开内容
应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同时,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应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另外对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三、公开时间
预决算公开时间为,预决算批准(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三公”经费随同预决算一并公开。
四、公开形式
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五、公开要求
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内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加强单位内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单位内部成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踪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和进度,加强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批复)预决算之日起第15日,就每年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批复)之日起第17日内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财务部门,确保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批复)预决算之日起20日内,把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整改完善。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从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典型案中涉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附: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预决算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预决算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叶银川
副 组长:彭明华
帕 珠
成 员:格 吉
格桑央宗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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