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关于成立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5 文      号 藏震发[2019]16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发布日期 2019-03-15 10:30:00

时间: 2019-03-15 10: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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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所):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预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7〕40号)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齐扎拉同志的讲话精神,现成立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索仁局长

副 组 长:哈辉副局长

成   员:柏伟国、张明太、孟辉、尼玛、米玛次仁、刘伟、陈亚明、梅丽莉、旦增、曹华文、文升梁、洛旦巴珠、夏丽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最新要求;制定全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公开全局预决算信息。

附件: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预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7〕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齐扎拉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单位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本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本单位地方财政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公开时间:在自治区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三公经费表、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等几个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项目名称、经济科目、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金额增减变化说明,结合工作任务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年度比较和分析等。 

(二)公开本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2.公开时间:在自治区财政厅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几个方面。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年度收支决算、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  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 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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