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区党委政研室预决算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实施办法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党委政研室 | 发布日期 | 2019-03-16 10:46:00 |
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改革办)关于成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社、中心):
为切实担负起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依法及时、全面规范公开我室财务信息,积极推进我室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经2018年度第1次室务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改革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段 海 区党委副秘书长,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主任
副 组 长: 次仁平措 区党委副秘书长,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宫 士 友 区党委副秘书长,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副主任
简 宏 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副主任
邓 惠 明 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改革办)副主任
冯 从 新 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副主任
罗 小 胜 区党委政研室(农工办、财经办)副主任
成 员: 江 郑 伟 秘书处处长
胡 海 华 机关党委专职负责人
贺 昌 久 综合研究处处长
刘 智 远 政策调研处处长
洛 建 新 督查协调处处长
许 国 东 宏观经济处处长
王 建 丰 产业发展处处长
田 西 慧 政治建设工作处处长
王 玲 社会建设工作处处长
刘 春 霞 党的建设工作处处长
罗 燚 改革研究处处长
李 文 福 改革指导处处长
孙 娟 《新西藏》杂志社副社长
李 亚 伟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 麟 娟 财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处,江郑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监督检查等,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农工办、财经办、改革办)
2018年1月9日
区党委政研室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预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7〕40号)规定,结合我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我室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坚持以信息公开促改革。
第四条 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第五条 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具体包括: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等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公开信息中应对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应对涉及财税政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应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说明公务车辆购置数和保有量;公务接待费应说明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
第八条 政府采购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预算金额尚不确定的,可不公开具体金额。决算时,公开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第九条 应当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逐步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决算中公开主要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第十条 做好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年度间数据对比分析,对数据变化原因及政策调整情况做相应解释说明。
第十一条 预算信息公开应遵守保密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应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部门(单位)预算、决算及其报表之日起,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第十三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应在公开媒体(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开。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