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认2020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47 文      号 藏财债〔2020〕36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5-20 18:13:32

时间: 2020-05-20 18:13:32 来源: 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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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认2020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

为做好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债〔2020〕31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各金融机构的承销意愿、承销能力等因素,最终确认24家金融机构为2020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现将确认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承销商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一般成员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券商类金融机构。

1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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