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司法行政)资金的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9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4-09 17:13:19

时间: 2021-04-09 17:13:19 来源: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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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司法行政)资金的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21]5号)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司法行政)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资金预算:12637万元。绩效目标: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将继续重点用于支持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支持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现有装备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僧尼、农牧民的普法力度,继续弘扬“枫桥经验”,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西藏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分解下达预算:12637万元。绩效目标: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将继续重点用于支持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支持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现有装备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僧尼、农牧民的普法力度,继续弘扬“枫桥经验”,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西藏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①中央预算到位率。③省内分解下达资金到位率以。上到位率按照100%、60%、0%三档设定。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9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0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区各类普法活动次数约达到32300件,普法受众面进一步拓展累计人次约为1770万,重点人群普法覆盖率保持在98%左右。人民调解工作迈进新台阶,矛盾调解成功率保持95%左右。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优势,法律援助案件量办结数量5160件,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100%。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继续保持0.4%以下。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支持区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数量。②支持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车更新配备数量。③支持法律援助案件办结数量。④支持开展各式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数量。⑤累计普法受众人次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除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车更新配备以外,其余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①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车更新配备完成率。②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③重点人群普法覆盖率。④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完成情况:除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车更新配备完成率以外,其余全部完成。

(3)实效指标

绩效目标:①中央预算到位率100%。②省内分解下达资金到位率。

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4)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①年终预算执行率≥95%。②年终预算控制率:预算数≤决算数。

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不适用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①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观。②法治宣传受教育人次法律意识。③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

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3)生态效益

不适用

(4)可持续影响

绩效目标: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逐年保障水平。

完成情况: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①法律服务对象满意率。②普法收益群众满意率。③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现有装备保障水平满意率。

完成情况:除第三项以外,其他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不适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绩效评价实际,受西藏区内公务用车改革及购车政策所限,2020年无法购置业务用车,相关绩效指标值偏离较大。拟于下年度不再设定相关绩效指标值,待购车政策放开后再考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将2020年绩效自评结果在2020年决算批复下达后一并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无。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主要借鉴内地兄弟单位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探索推进。

存在主要问题:我区部分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因工作人员少,专业素质能力不足等问题,开展绩效自评仍然较吃力,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值的设定完成等认识不足,报送的材料参差不齐,省级主管部门在汇总时难度较大

建议:一是市县财政部门加大绩效评价培训力度。二是希望财政部门与信息软件公司协商推广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实效。

附件: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行政)绩效目标自评表

2.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司法行政)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西藏)

联系人:王京嘉洋

联系方式:18889086153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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