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粮食部分)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2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4-15 16:00:39

时间: 2021-04-15 16:00:39 来源: 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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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粮食部分)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度我区粮食风险基金分解到我局的项目有:

1.2018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费用补贴1,372.85万元,为库存成本(贷款解决)和招投标结余资金,2020年度由财政收回。

2.2019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费用5,162.50万元,由于收购旺季于每年11月份开始,粮食部门需全部入库、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已于2020年全部完成。

3.2019年度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包干费用1,960.16万元,由于储备成品粮每年需轮换两次,第二次轮换在每年年底进行,轮换完成后需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故2020年4月全部完成。

4.2019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轮出费补贴350.00万元,由于收购旺季于每年11月份开始,粮食部门需全部轮出后方能付款,故于2020年全部完成。

5.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粮保管和利息补贴2,013.35万元,全部完成。

6.2019年度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以奖代补资金88.27万元,2019年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以奖代补资金需在2020年度验收后,方能付款。故于2020年全部完成。

7.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包干费用3,711.50万元,由于储备成品粮每年需轮换两次,第二次轮换在每年年底进行,轮换完成后需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第一次轮换1,751.34万元已完成,第二次轮1,960.16万元,于2021年4月前全部完成。

8. 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青稞轮换费用5,636.11万元,由于收购旺季于每年11月份开始,粮食部门需全部入库、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故于2021年4月前全部完成。

以上共计20,294.7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包干协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西藏分行《关于下达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藏粮字〔2020〕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储备粮相关政策分别开展工作。

一是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5,671.66万元。按照全区储备成品粮(包括食用油)品种、数量、分布点、轮换费用标准,分地市确定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补贴资金,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再根据以上情况将资金分配到各代储库点。

二是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费用、轮出费用补贴、轮换价差12,521.46万元。根据《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周期,及时提出轮换计划,组织采集销售价格汇总、测算相关费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时上收自治区储备原粮轮出销售收入并上交自治区财政厅,正确指导督促有关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储库组织开展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工作。

三是2020年自治区储备粮保管费用、利息补贴2,013.35万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批准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统贷统还暂行管理办法》,为保证全区调节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用粮,按照有关“区级储备粮的贷款、保管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由自治区财政厅全额从粮食补贴预算中拨付至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和储存安全,将自治区储备粮保管费用、利息补贴纳入年度预算,及时申请拨付,按照季度拨付至各地市并逐级下拨,确保了区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三是2019年度放心粮油店(配送中心)以奖代补资金88.27万元。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3〕2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放心粮油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企字〔2015〕33号)。放心粮油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建设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示范店为主体的销售服务体系,把经国家认定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的放心粮油产品,供应城乡消费者的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通过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满足广大城镇居民和乡村群众对粮油产品多样化、销售服务优质化、健康放心消费化的需要,是服务“三农”和城乡消费者的重要举措。对运行一年以上,且符合终验条件的放心粮油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自治区财政审批,下拨30%以奖代补资金。

(二)组织过程

1. 储备成品粮油轮换资金5,671.66万元。具体为:2019年度自治区成品粮轮换包干费用1,960.16万元、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包干费用3,711.5万元,共计下达轮换资金5,671.66万元。

全区储备成品粮油1,700万公斤(其中:大米1,290万公斤、面粉260万公斤、食用植物油150万公斤),其中储备粮食(大米和面粉)一年轮换两次,年轮换补贴标准2.26元/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一年轮换一次,年轮换补贴标准1.39元/公斤。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每年与自治区财政厅签订轮换费用包干协议,协议中明确对轮换费用补贴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同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实际每年分别与地市粮食局和物资储备签订轮换包干协议,提出具体的费用管理要求等,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逐级签订轮换包干协议。

2.2018年度轮换自治区储备原粮青稞975万公斤(轮换费用资金5,225万元),涉及拉萨国库、日喀则市、山南市6个代储库点。截止2019年5月涉及轮换库点已全部完成轮换任务,轮出销售收入已按照规定在2019年3月初上交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剩余轮换款1,372.85万元由财政于2020收回。

3. 2019年度自治区储备粮轮出费用补贴350万元,2019年涉及轮换的各库点严格按照轮换计划规定的时间销售和轮入接收入库,我局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组织做好了轮入的相关工作,已全部轮换到位,确保了自治区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4. 2020年自治区储备粮保管利息补贴2,013.35万元;全区自治区储备粮储存量为5,225万公斤,其中:青稞3,500万公斤、大米1,290万公斤、小麦25万公斤、面粉260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150万公斤。其库存摆布情况为:

(1)拉萨市270万公斤,其中:青稞175万公斤、大米80万公斤、面粉15万公斤。

(2)林芝市345万公斤,其中:青稞250万公斤、大米70万公斤、面粉15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10万公斤。

(3)昌都市695万公斤,其中:青稞450万公斤、大米175万公斤、面粉45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25万公斤。

(4)山南市590万公斤,其中:青稞450万公斤、大米70万公斤、小麦25万公斤、面粉20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25万公斤。

(5)日喀则市1,140万公斤,其中:青稞900万公斤、大米170万公斤、面粉40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30万公斤。

(6)那曲地区1,015万公斤,其中:青稞600万公斤、大米330万公斤、面粉70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15万公斤。

(7)阿里地区290万公斤,其中:青稞200万公斤、大米65万公斤、面粉15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10万公斤。

(8)拉萨国家储备库880万公斤,其中:青稞475万公斤、大米330万公斤、面粉40万公斤、储备食用植物油35万公斤。

自治区储备粮保管费用、利息补贴共计资金2,013.35万元,其中:

(1) 自治区储备粮保管费5,225万公斤×0.35元/公斤=1,828.75万元。

(2) 自治区储备粮利息补贴184.60万元。

5.2019年度自治区储备青稞轮换价差款5,162.5万元,截止2020年5月,涉及轮换的3个库点已全部完成2019年度轮换任务,库存储备青稞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6.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青稞轮换价差5,636.11万元,由于收购旺季于每年11月份开始,粮食部门需全部入库、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故设定目标于2021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7. 2019年度放心粮油店(配送中心)以奖代补资金88.27万元。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3〕2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放心粮油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企字〔2015〕33号)。对运行一年以上,且符合终验条件的放心粮油店进行验收,经验收全部合格,下拨30%以奖代补资金。

(三)分析评价

一是2020年根据工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区自治区储备粮代储库及政策性粮食储存库点进行了抽查,以及按照全国粮食大清查要求及时开展了全国粮食大清查回头看。按照“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的工作原则对全区政策性粮食储存库点的仓储管理、粮食数量、粮食质量、账务核算、补贴拨付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抽查。经现场抽查,各库点均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了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按照年初签订的《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责任书》《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财务管理责任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补贴资金全额拨付到位,专用于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方面,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是特别是2020年疫情期间,根据自治区相关安排多次召开疫情防控粮油保供稳价专题会议,我局及时成立专门机构,确保了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到位;各级粮储部门实行粮油保供稳价日调度、日监测制度,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统筹区外区内两个市场,购进区外粮油25.1万吨,精准调剂余缺,积极实施送粮上门、流动销售等供应措施,确保了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着力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市场监管、舆论引导“组合拳”,协调落实重点保障企业扶贫贴息贷款200余万元,引导18家糌粑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稳定了糌粑供应;推进规划外1760万元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复工;联合拉萨市粮储局组织8个督导组先后4次监督检查拉萨市粮油市场,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分批次组织社区群众参观粮食储备库,协调各类媒体报道粮油库存充足信息,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稳定了社会预期。

三是我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连续三年获评良好等次,日喀则市、山南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综合考核分列全区第一名和第二名。特别是2020年,自治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粮食安全工作,为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四是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聘请第三方对我区自治区储备粮轮换、保管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经过第三方评价我区自治区储备粮轮换、保管资金绩效管理得分93分,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自治区储备粮严格按照要求、轮换周期进行轮换,资金及时回笼,严格规定程序层层组织验收后费用补贴及时拨付,确保了储备成品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各自治区储备粮代储库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检查考核,对自治区储备管理较好的地市和代储库给予表扬,对管理薄弱的地市和代储库给予通报批评。2020年度在召开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时给予表扬。自治区储备粮实现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目标,在急需时调得快、用得上,为全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物质保障。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以上八个项目资金按照年初预算在年度内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上述八个项目中2018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费用1372.85万元由财政收回(下达预算时包含了由我局贷款解决的库存成本及招投标结余资金)。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补贴资金中1,960.16万元及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费用5,636.11万元,需按照《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包干协议》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资金安全支付、粮食验收入库合格、轮换跨年度等因素在跨年度支付外,所有资金已全部按照年初设定目标全部执行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储备粮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在2016年12月向各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直属单位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每年与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财务管理责任书》《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包干协议》,并要求层层签订,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专门下达了加强自治区储备粮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各自职责,提出了资金管理、账务核算、补贴资金拨付等相关要求,每年到基层做好自治区储备粮库存检查工作,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

(1)根据《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包干协议》,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资金实行包干管理。要求各承储单位将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资金分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轮换盈亏。

(2)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各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报的储备成品粮轮换工作总结、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粮食(初、终)验收表等资料情况审核后拨付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情况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同上述“(二)组织过程”一致。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质量较好。

(3)项目实施进度

按各项目实施进度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粮食风险基金项目资金是为确保我区粮食安全下达的专项资金,为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逐步推广科学储粮、绿色储粮、精深加工等新兴科技在我区粮食行业的广泛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助推粮食流通提质增效。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确保了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区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快、用得上。增强储备粮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机制和流程,优化各类储备网点布局,依托骨干企业建立应急能力储备,完善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注重舆情引导。加强了宏观调控能力。为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责任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一是有利于保证自治区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二是充分发挥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3.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所有资金按照年初设定目标已全部执行到位,确保了我区自治区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区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快、用得上。增强了储备粮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储备成品粮轮换资金中1,960.16万元及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费用5,636.11万元,需按照我区粮食行业特点和资金支付计划待验收入库合格的要求跨年度支付外,所有资金按照年初设定目标已全部执行到位。

下一步拟提前提出2021年度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计划争取项目实施在年度内完成并拨付资金,完善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资金申请、支付方式。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运用和公开情况

从2018年起,我局建立了预算执行月公示,季度向局党委汇报的制度,每月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全体职工公示,使各项费用在阳光下运行,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季度以召开党委会的形式向局党委专题报告,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均参加,向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通报季度绩效管理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列出各处室项目预算执行明细表和执行进度以及绩效管理情况,对月计划未达标的处室,报请局分管领导给予约谈等方式,确保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绩效管理准确到位,提高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严肃性。同时形成绩效管理(内部控制)会议纪要和简报,简报分别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监督一处、驻发改委纪检组。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收到自治区财政下达的预算批复后,及时组织预算执行部门及资金使用部门,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确保我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及时提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要求和预算执行计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合理合规加快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力度。按月向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上报预算执行表。建立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和内控工作,2020年召开内部绩效管理(内控)会议三次,形成会议纪要、简报各三期。

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体系,建立健全适合本部门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建议将地方储备成品粮轮换和自治区储备原粮轮换项目的绩效评价不纳入年度整体支出评价范围,实行一个工作周期完成后单独专项绩效考核评价。

四是经清理认定的我区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中未占用农业银行贷款而占用国有粮食企业自有资金17,951.71万元至今(时间长达17年之久)未得到解决,在此期间,自治区财政厅也多次向国家反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同时,国有粮食企业粮食经营贷款困难,融资渠道单一,经营粮油无资金保障,无法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大部分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仅靠房屋租赁勉强维持,企业不堪重负,企业创收能力极为薄弱,个别企业面临倒闭的危险,职工待遇也远远低于其他行业。建议自治区财政厅帮助解决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占用国有粮食企业资金17,951.71万元。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粮食风险基金(粮食)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西藏自治区粮食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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