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21年全区“三老”人员提标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52 文      号 藏财农指〔2021〕16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6-10 10:12:40

时间: 2021-06-10 10:12:40 来源: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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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21年全区“三老”人员提标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藏党办发﹝2021﹞5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经商区党委组织部,并根据《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追加2021年全区农村“三老”人员提标补助资金的函》,现下达你地市2021年全区“三老”人员提标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请你地市收到文件后,于30日内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下达至县级财政部门。你地市2021年“三老”人员提标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1年全区农村“三老”人员提标资金追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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