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牧业防抗灾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54 文      号 藏财农指〔2021〕18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6-10 10:32:24

时间: 2021-06-10 10:32:24 来源: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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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牧业防抗灾资金的通知


拉萨市财政局、日喀则市财政局、山南市财政局、林芝市财政局、昌都市财政局、阿里地区财政局:

为支持全区农牧业防抗灾工作,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农〔2021〕23号)及区农业农村厅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地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牧业防抗灾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实行资金、任务、权利、责任“四到地市”管理,请接此通知后结合灾害发生情况,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开展防抗灾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管好用好资金。年终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附件:

1.西藏自治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牧业防抗灾资金分配表

2.西藏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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