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38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09 16:46:52

时间: 2022-12-09 16:46: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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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

(藏财农指〔2022〕57号

林芝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1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4号)、《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分配意见及绩效目标的函》(藏水建函〔2022〕141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314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并向我厅编报决算。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你市收到资金后,请及时下达到县(区),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预算执行。有关资金下达文件及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等部门。

二、加强绩效管理。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规定,指导、督促县(区)落实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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