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7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审计厅 发布日期 2019-02-03 16:10:00

时间: 2019-02-03 16: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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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审计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3.负责对自治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4.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5.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审计署提出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自治区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6.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治区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地(市)行署(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占用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自治区部门、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自治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7)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自治区审计部门审计的其他事项。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地(市)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地(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区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区内外交流活动。 

   11.承办国家审计署授权的审计事项。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藏政发〔2009〕108号、藏机编发〔2011〕80号、藏机编发〔2016〕129号文件规定,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机关总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事业编制81人。内设机构13个(正处级):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党群政法审计处、教科文卫审计处、审计督查处、法规处、经济责任审计局(下设一处、二处)、财政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经贸外资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所属3个事业机构: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正县级)、信息中心(副县级)、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805.1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770.06万元、上年结转1035.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财政拨款为5770.0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为4874.22万元,增加了895.84万元,同比增长了18.37%。增加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审计项目增多,审计业务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0.25%;项目支出1716.5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9.75%。基本支出与同期比较增加339.1万元;项目经费支出与同期比较增加了556.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17.09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1589.4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审计事务)项80.64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38.4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4.41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为405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06万元。

人员经费3529.4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4.0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3.6万元,与2018年比较减少了9.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01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9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了8.66万元。 

2019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比较减少0.43万元。预计2019年度公务接待28批次300余人次。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与上年比较减少8.66万元。公务用车编制20辆,与上年编制相同,保有量为16辆,与上年度相同,缺编4辆。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西藏自治区审计厅2019年收支总预算6805.14万元,具体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6805.1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70.06万元,占总收入的84.79%;

2.上年结转1035.08万元,占总收入的15.21%。

(二)支出预算总计6805.1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度我厅收入预算总计680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0.06万元、上年结转1035.08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度我厅支出预算总计680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18万元、项目支出2711.9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4.06万元,较2018预算增加了3.23万元,增长了0.62%。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88.64万元,其中:网络年租费80.64万元、2019年车辆保险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计852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0.16万元,固定资产5770.4万元。

   1.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1666.4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035.08万元,其他应收款48.68万元。

   2.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价值4034.82万元、车辆价值720.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014.6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项目绩效工作的要求,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审计厅预算项目实现绩效全口径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行政事业类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6.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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