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7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2-01 17:24:00

时间: 2019-02-01 17: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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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1家一级预算单位、7家二级预算单位共8家单位数据:

(一)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9991.97万元

(二)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8364.41万元

(三)日喀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5998.04万元

(四)山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839.27万元

(五)林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168.90万元

(六)昌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611.74万元

(七)那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323.10万元

(八)阿里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324.47万元。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9〕128号)规定,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承担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管理并指导商标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受理审查和上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2.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14.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自治区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西藏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西藏自治区广告协会的工作。

15.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成立于1981年,下设7个市(地)工商局(正县级)、6个工商分局(副县级)、72个县(区)工商局(正科级)、29个工商所(正科级),实行自治区级以下垂直管理;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内设9个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处、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2个中心(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3个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广告协会)、1个直属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工商局)。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全区工商系统商事制度改革发展的要求和本部门工作职责编制了全区工商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经自治区财政厅对工商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审核后下达《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藏财行〔2019〕9号)。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预算总收入40,62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21.90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15万元。

预算总支出40,621.90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331.84万元,同比增加2,671.6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后,工会经费、福利费用相应提高,加之会议费、公务通讯补贴、食堂补助经费也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6,290.06万元,同比减少26.50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19年预算总收入40,62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4,331.84万元占预算收入84.52%;项目支出收入6,290.06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5.48%。

预算收入同比增加2,645.15万元,增加6.51个百分点。增加项目主要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会经费、通讯补贴、食堂补助经费及会议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19年预算收入40,621.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52.22万元占预算收入的69.30%;商品和服务支出5,610.03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3.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9.59万元占预算收入1.40%;项目支出6,290.06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5.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6,796.8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643.4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1,300.1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1,230.0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81.70万元。

7、社会和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00.73万元。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36.86万元。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578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40.31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94.63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99.36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工商系统8家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610.03万元。其中:办公费122.34万元、水电费:143.63万元、邮电费176.81万元、差旅费1257.56万元、维修(护)费:65.46万元、会议费36万元、培训费:180.41万元、公务接待费:17.51万元、取暖费:926.89万元、工会经费:360.91万元、福利费7.47万元、公务通讯补贴:205.0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1112.93万元、离退休公用支出:18.69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0.8万元、食堂补助:930.68万元、食堂等运转补助:27.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1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报单位包括:区工商局本级及七地(市)工商局共计8家预算单位;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30.44万元,比上年减少114.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17.51万元,比去年减少81.04万元。与2018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预计与上年有所减少(预计330批次、223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112.93万元,比2018年预算支出数减少33.07万元(2018年财政厅同意对我系统部分车辆报废处理),2018年末车辆保有量236台,比去年减少11台。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工商局购买执法执勤车辆的批复》拟通过政府采购购置4台国产执法执勤车辆,此购车项目正在实施中;因公出国出(境)预算0元,2019年已向外办申报一名地厅级领导出境学习、了解国外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职能分工及具体措施等,届时将一事一报)。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40,62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21.90万元;预算总支出40,62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331.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290.06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40,62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21.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100%。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40,621.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5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9.59万元、项目支出6290.0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085.13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控制在预算指标内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工商系统工本印刷、工商制服和标志换发、一线执法人员人身保险、自治区工商局2019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4个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51.43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严格采购程序,控制采购资金在预算范围内。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拥有固定资产原始价值602,184,798.45元,其中房屋类215,770.28平方米,价值403,034,134.81元;车辆236台,价值58,854,644.03元;比去年减少11台。其他固定资产140,296,019.61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起我区工商系统部门预算绩效完成了从无到有、到逐步完善的转变。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我系统实施的项目进行了总体评价,所有项目均达到中和良好的等次。2019年预算编报中对每个项目设定了较为合理的绩效目标。我系统将高度重视,继续开展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绩效管理系列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我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绩。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以“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加强统筹”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以机构改革以契机全盘统筹新的职能,做到预算编制完整、全面、准确、实事求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财政厅相关要求,做到资金落实有标准、有依据、有绩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3.继续加强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化。根据项目不同,设定不同绩效目标,摒弃以往年度以简单工作计划或总结代替绩效评价内容。资金测算更加合理,严格按照财政厅对各项费用制定的标准执行预算资金测算,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内容不予安排预算。

(五)机构改革相关说明。

2018年11月19日,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及物价、知识产权等相关职能整合,挂牌组建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两个二级局。(自治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因三定方案未最终下达,2019年财政预算资金还是按原渠道分别下达、分别公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内地省市工商系统援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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