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8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17:36:2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不涉及)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预算、厅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
2、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4、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5、自治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6、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自治区环境宣传中心)
7、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
注: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撤销。
二、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与技术规范。
2、负责地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市、县(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地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西藏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地方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10、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安全许可审批。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15、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生态环境厅机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内设13个机构(正处级),即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综合处、法规与标准处、科技与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与大气环境处、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辐射安全监管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以及副县级后勤服务中心机构。
2、厅属事业单位:2011年,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藏机编发〔2011〕14号,设立6个厅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规格为正县级;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已撤销),规格为正县级;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规格为正县级;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规格为正县级;自治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规格为正县级;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自治区环境宣传中心),规格为副县级。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藏机编发〔2017〕35号,增设1个厅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站,规格为正县级。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2020年预算总收入12342.0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当年预算总支出为1234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151.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190.74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和结构情况12624.63万元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2020年预算收入12342.04万元,较2019年减少282.59万元,主要为: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严格控制,以及2019年底结转资金较2018年底结转资金的减少。
2020年预算收入中,基本支出收入占预算收入的49.84%,项目支出收入占预算收入的5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及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8.88万元,较2019年增加43.37万元,增长7.95%。主要为改革中,机构壮大,人员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2.1万元,为新增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173.16万元,为新增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21.29万元,为新增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53.87万元,为新增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26.29万元,比2019年增加403.82万元,增长15.39%。主要为新增人员、薪资调整等正常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118.00万元,比2019年增长48.03万元,上升68.64%。主要为2020年宣传经费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820.96万元,为新增项,主要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等专项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1882.85万元,比2019年增加480.14万元,上升34.23%。主要为2019年结转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372.14万元,比2019年减少584.65万元,下降61.11%。主要为重点工作完成,结转资金减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439.47万元,比2019年减少201.27万元,下降31.41%。主要为监测规划等重点工作完成,预算资金减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914.77万元,比2019年减少1100.4万元,下降54.61%。主要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撤销等,预算资金减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30万元,比2019年增长10万元,上升50%,主要为新增大气污染防治职能,正常增加预算。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80万元,比2019年增长59.47万元,上升289.67%。主要为新增水污染防治相关职能,正常增加预算。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189.64万元,比2019年减少25.9万元,下降12.02%。主要为固体废弃物防治专项结转资金减少。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504.98,比2019年增长504.25万元,上升690.75%。主要为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人员增加,以及能力建设资金增加,预算正常增长。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777.31万元,比2019年减少627.44万元,下降44.66%。主要为相关污染防治项目顺利推进,结转资金减少。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86万元,比2019年减少1195.22万元,下降93.28%。主要为生态保护类主要项目顺利推进,结转资金减少。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1451.58万元,比2019年增加1163.77万元,增长404.35%。主要为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等基本和项目支出正常增长。
2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97.39万元,为新增项。主要为人员、业务等增加,预算资金正常增长。
21、住房公积金(类)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1.36万元,为新增预算。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为6151.30万元,较2019年增加1202.21万元,上升24.29%。其中包含:工资福利支出5,48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食堂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6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121万元,下降32.35%。主要原因为预算正常压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为1234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868.81万元,上年结转3473.2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20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自治区环保厅系统预算收入12342.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及就业收入588.88万元,占4.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1万元,占0.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48.32万元,占2.82%;节能环保经费收入10991.38万元,占89.06%;住房公积金收入411.36万元,占3.33%。
八、2020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自治区环保厅系统预算支出12342.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588.88万元,占4.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万元,占0.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32万元,占2.82%;节能环保经费支出10991.38万元,占89.06%;住房公积金支出411.36万元,占3.3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机关、辐射环境监督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26.29万元,比2018年增加403.82万元,增长15.4%,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以及薪资调整等原因,预算正常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经费687.45万元。主要包括:辐射环境能力建设资金300万元,信息化能力建设资金372.95万元,车辆保险资金1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现有车辆35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14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大中型载客汽车2、专用车辆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共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6.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事物: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物: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顶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顶级科目中反映;
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环境监测及监察: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反映环保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评审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污染防治: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辐射:反映政府在核辐射、电池辐射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量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以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自然保护区: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污染减排: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环境执法监察: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然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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