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16:03:33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藏藏医药大学、西藏农牧学院、西藏大学财经学院、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拉萨中学、区实验幼儿园、区教材编译中心、区电化教育馆、西格办中学、西格办小学等13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教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2.负责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3.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稳定安全工作。
4.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
5.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负责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统计工作。
6.研究制定全区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
7.拟订全区教育经费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自治区级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9.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受援工作,负责内地办学有关工作。
11.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藏大学为全区高等教育综合类人才培养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服务国家和边疆发展战略,服务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2.负责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开展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发展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根据国家和边疆发展战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的类型、层次和规模。
3.负责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依法授予受教育者相应学位。
4.依照学校章程自主办学,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设置、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制定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
6.负责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7负责确定教学、科研和行政等方面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8.负责开展校园基本建设,优化校区功能布局,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各校区协调发展。
9.对国家和自治区提供的财产及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及其他财产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西藏民族大学为全区高等教育综合类人才培养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内地办学,立足西藏,积极探索民族教育规律,服务国家治藏方略,主动适应和引领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发展经济社会能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促进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为西藏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学校为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开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坚持文理兼有、综合发展,突出民族学、藏学和其他特色与优势学科,积极发展西藏急需的理、工、医、管理、教育、师范类应用型学科与专业,促进优秀传统文化、高原科学技术两大学科群协调发展。
3.学校以全日制教育、学历教育为主,兼顾非全日制教育、非学历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加强继续教育,努力拓展留学生教育。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适时调整办学格局和办学规模。
4.负责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建设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综合性一流民族大学。
5.负责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分级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每年发布教育教学质量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对教育质量的监督。
6.负责根据办学特色和社会需要,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支持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7.负责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依法授予受教育者相应学位。
8.负责向对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学者或著名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学位或其他荣誉称号。
西藏藏医药大学为全区高等教育医学类人才培养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研究。
2.负责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院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建设学报、校报、网络、广播、校园电视、校园宣传栏为平台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
3.负责制定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承担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4.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落实相关部门治安保卫工作部署,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5.负责学校安全管理、治安综合管理、消防安全与教育管理、户籍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检查督促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编写和更新教材。
8.负责学科建设和组织硕士、博士点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升教学质量。
西藏农牧学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
2.负责学校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选拔学生;
3.负责根据举办者下达的机构编制,设置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内部组织机构与配备人员;
4.负责依法依规评价和管理教职工,建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5.负责自主管理和使用学院资产与经费;
6.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任务。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为全区高等教育财经类人才培养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培养财经类专业人才,开展相关的教研工作和学术研究。
2.负责本院各班级学生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为全区应用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
2.研究制订学院教育、科研规划和教育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4.加强思想政治共在,提高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5.承担区内在职职工文化知识的提高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拉萨中学为我区普通高中学生教育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2.负责按照办学要求组织教学。
3.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4.负责管理学校行政事务、后勤及其他工作。
5.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实验幼儿园为我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负责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3.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教材编译中心为全区各级各类教材的编译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全区中小学、中师、幼儿教育、扫盲教育教材、教学大纲、教参及其辅助材料、乡土教材的编译工作;
2.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的征订工作和教学仪器设备的供应工作;
3.承担藏青甘川滇五省区教材编译协作任务;
4.承办自治区教材审查委员会的具体事务;
5.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电化教育馆为全区现代电化教育技术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管理全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现代教育技术规划;
2.编译、制作和发行各类音像教材、资料和教育软件;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
3.规划、建设、管理全区教育资源信息网和远程教育传输中心;
4.指导学校电教实验建设;
5.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格办中学为我区普通初高中学生教育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计划和要求,负责基地职工子女初高中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基地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负责基地的职业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学校行政事务、后勤及其他工作。
6.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格办小学为我区普通小学生教育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计划和要求,负责基地职工子女小学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基地的幼儿学前教育工作。
4.负责管理学校行政事务、后勤及其他工作。
5.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内设机构21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思想政治工作处(教育工会、教育团工委)、稳定安全工作处、基础教育处(自治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教师工作处、教材工作处、学生管理工作处、财务处、教育督导办公室、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区教育考试院、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
西藏大学内设机构31个,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党校)、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团委、教育工会、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211”建设办公室、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安全保卫处、文学院、工学院、理学院(宇宙线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医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与外语学院、政法学院、师范学院、财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国家开放大学西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留学生部、藏学研究所、藏文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图书馆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西藏民族大学内设机构32个,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审计室)、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党校)、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新闻中心)、团委、财务资产管理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受援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保卫处、离退休管理处(工会)、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文学院、财经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医学院、民族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育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技术中心、附属中学、附属医院。
西藏藏医药大学内设机构19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精神文明办)、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科研处、保卫处、总务处、财务科、基础部、藏医系、藏药系、继续教育部、藏医药研究所、附属医院、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实验教学中心。
西藏农牧学院内设机构22个,包括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食品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公共教学部、成人教育部、高原生态研究所。学院内设党群机构教育工会。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科、干训科、团委、总务科、保卫科、图书电教馆、会计系、财政系、企业管理系、公共基础部。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16个,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技术学院、农业科学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基础教育部、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继续教育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后勤服务中心、共青团西藏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拉萨中学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教务科、政教科、教育科学研究室、现代技术教育中心。
区实验幼儿园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教务室、教研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室、现代信息技术中心。
区教材编译中心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总编室、文理编译室、理科编译室、、教学仪器供应站、教材审查办公室、音体美编译室、语文编译室。
区电化教育馆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基础教育资源科、网络建设科、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办公室、教研培训科。
西格办中学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教务科、总务科、教育科学研究室。
西格办小学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教务室、总务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预算总收入288,330.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8,330.48万元。
预算总支出288,3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4,548.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3,781.88万元。
收支平衡,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288,330.4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算收入270,306.25万元增加18,024.23万元,增幅比例为6.6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288,3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204,548.6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70.94%;项目支出收入83,781.8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29.06%,结构正常。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350.17万元;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支出111,630.18万元;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3,129.79万元;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1,177.28万元;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支出19,325.82万元;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109,483.64万元;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12,847.1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1,659.21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款)支出199.66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5,630.04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款)支出66.83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为204,548.60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560.14万元,包括办公费25万元、水电费48.8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74.54万元、维修(护)费6.90万元、会议费15.34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8万元、取暖费27.30万元、工会经费50.58万元、公务通讯补贴27.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87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3.30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5万元、食堂补助(含运转补助)103.66万元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19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169.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3.59万元、公务接待费205.9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同上年预算数1,313.19万元减少143.64万元,降幅为10.94%,减少原因为我厅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相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三公”经费零增长。
202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约为17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5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约为1,937人。
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单位代码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0.00 | 0.00 | 0.00 | |||
0.00 | 0.00 | 0.00 | |||
0.00 | 0.00 | 0.00 | |||
0.00 | 0.00 | 0.00 | |||
0.00 | 0.00 | 0.00 | |||
0.00 | 0.00 | 0.00 |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备注:表内所有数据均包括教育厅机关事业、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
202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收入288,33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支出预算288,330.48万元(教育支出261,944.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96.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0.73万元)。
七、2020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收入288,33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330.48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教育支出预算收入261,944.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96.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0.73万元。
八、2020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支出288,33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48.60万元,占70.94%;项目支出预算83,781.88万元,占29.06%,无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下级单位补贴支出等支出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教育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0.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81.31万元减少121.17万元,降低17.79%,主要是2020年自治区财政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中政府采购资金62,550.11万元,其中包括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1,000万元、薄弱学校改造信息化建设中央及地方配套经费11,400万元、学校安全饮水设备购置经费1,500万元、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经费1,500万元、免费教科书经费12,500万元、“三区三州”教育脱贫专项资金信息化建设部分500万元、县级标准化考点(一期)建设经费10,552.63万元、全区教育信息化专用网络链路租赁经费8,000万元、厅机关及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355万元、教育考试院维修、家具更换及感知平台建设经费489.38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97万元、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9,320.94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育厅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7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1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41辆。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3台(套),单位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教育厅机关事业本级、高校及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深刻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我区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领域,坚持增加投入与提高预算绩效并重,将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反馈、整改全过程,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构,着力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是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将全区教育事业经费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定额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绩效目标申报与资金测算同步开展并随预算批复下达。二是开展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估工作,认真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单位自查自评,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开展财政支出及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查自评。三是全面审核、分析年度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召开会议反馈检查情况,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方案审核和资金核定的重要依据。四是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严格资金分配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五是强化主管部门常态化监管责任,主动拓宽绩效管理公开渠道,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公开”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用足用好教育惠民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同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中专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例如: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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