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594 文      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6-02-12 19:27:53

时间: 2026-02-12 19:27:53 来源: 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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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属二级单位,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批复》(藏机编发〔2011〕69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植物检疫监督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2.对通过青藏线进出藏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依法实施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动物产品安全等工作;

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4.依法对通过青藏线进出藏的兽药实施监督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

5.依法对通过青藏线进出藏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检查,查处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6.承办自治区农牧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县级),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下设动物卫生监督科、植物检疫科、兽药饲料监察科和办公室等4个科室,并在格尔市南山口G109线设立省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距格尔木市区38公里。    

三、预算构成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入预算571.82万元,比上年增加62.36万元,增长12.2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支出预算571.82万元,比上年增加62.36万元,增长12.24%,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499.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0万元。

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休假探亲费标准调整,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14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其中:本年度及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文件,压减公务接待费。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现有公务用车保有2辆,国内公务接待预计6批次、30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33万元,主要为:办公费6.0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取暖费3.00万元、差旅费4.50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邮寄费0.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14万元、用氧经费2.61万元、物业管理费9.70万元,食堂运行补助20.69万元。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18.91万元,增长40.74%,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在机构运行维护项目中申报预算,本年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统一口径将物业管理费调整到公用经费中申报预算;二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无政府采购安排支出 。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921平方米,车辆2辆,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6年度无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1个,资金571.8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执法监管经费

25.00

预防重大动物疫情经G109线传播至区内,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守护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债务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无政府债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驻格尔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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