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2-13 10:53:27

时间: 2026-02-13 10:53: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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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法院管辖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本院管辖的其他再审案件。  

4.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6.受理不服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7.依法审判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  

8.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9.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对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司法建议。  

10.组织、指导全区法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等工作。  

11.管理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2.领导全区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3.承办其他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副省级单位,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全部数据。区高级人民法院人员编制为258名,内设26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立案庭、涉法涉诉信息处、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技术信息处、编译处、司法警察总队、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跨区案件巡审协调处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年末实有在岗人员为239名。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110.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463.89万元),比上年(2025年预算数18092.19万元)增加了2018.6万元,增加了11.16%,主要原因是相比2025年,单位人员增多,相关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运转经费等增多;支出预算20110.79万元,比上年(2025年预算数18,092.19万元)增加2018.6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相比2025年,单位人员增多,相关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增多。

2026年收入总预算20110.79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63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4.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3.89万元。

2026年支出预算2011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9.78万元,占85.43%;项目支出2931.01万元,占14.57%。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15.5万元,比上年(305.00万)增加10.5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今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6年因公出国(境)1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保有78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24.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44.82万元)增加1,679.32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一是相比上年度人员增多,公用经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用氧经费等增多;二是食堂运转经费标准提高,将食堂人员经费也纳入预算,较上年有所增长;三是新增物业管理费列入公用经费项目,增加1,205.37万。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380.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64.0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85.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77.93万元,信息化项目353.26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13,926.02平方米,车辆78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0个,资金7402.4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警用服装购置

764.01

保障好全区法院换装工作

培训费

260

提高全区法院干警业务素养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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