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001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9-11 17:28:32 | |
自治区医保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2.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拟订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5.组织制定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6.组织制定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制定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制定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0.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11.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际合作交流。
12.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3.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4.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正县级),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督处。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正县级):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未独立核算,未单独编报决算。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48,432.96万元,支出总计45,993.7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250.33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一是全区在藏户籍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提高;二是新增AKTD项目。支出总计增加4811.09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同上。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47,446.44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986.52万元,主要是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项目资金及民生类保险项目履约保证金,较2024年决算数减少677.27万元,下降40.71%,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加快项目预算支出进度,除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项目资金及民生类保险项目履约保证金等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资金均完成支出,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大幅下降。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45,993.72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2,439.25万元,主要是AKTD项目及部分民生类保险项目尾款,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775.46万元,增长46.60%,主要原因是AKTD项目当年未能全部实施完成,剩余资金结转至2026年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7,44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46.4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5,99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1.90万元,占6.87%;项目支出42,831.81万元,占93.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446.44万元,支出45,993.7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50.33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一是全区在藏户籍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提高;二是新增AKTD项目。支出增加4811.09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同上。
年初结转结余986.52万元,主要是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项目资金及民生类保险项目履约保证金,较2024年决算数减少677.27万元,下降40.71%,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加快项目预算支出进度,除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项目资金及民生类保险项目履约保证金等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资金均完成支出,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大幅下降。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439.25万元,主要是AKTD项目及部分民生类保险项目尾款,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775.46万元,增长46.60%,主要原因是AKTD项目当年未能全部实施完成,剩余资金结转至2026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9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11.09万元,增长11.68%,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区在藏户籍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提高;二是新增AKTD项目。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93.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32,912.29万元,占71.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94.46万元,占25.6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085.94万元,占2.36%;住房保障(类)支出201.02万元,占0.44%。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04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5,99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4.93万元,支出决算为26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停缴2025年调出、退休等人员养老保险,结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调减收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3%。结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调减收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6.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在藏户籍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提高。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停缴2025年调出、退休等人员医疗保险,结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调减收回。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6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相应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50.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类经费相应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426.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当年未实施完成,项目尾款结转下年使用。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结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调减收回。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75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当年未实施完成,项目尾款结转下年使用。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当年未实施完成,项目尾款结转下年使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57.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8%。结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调减收回。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663万元,支出决算为22,56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结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调减收回。
14.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款)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AKTD项目预算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6.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停缴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1.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6.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75.0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46.314万元,下降69.86%,主要原因:一是经批准,2024年我局购置公务执法用越野车一辆,购置价40.49万元,2025年未购置公务车辆。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56万元,占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及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18.97万元,完成预算的49.22%。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1.41万元,下降67.90%,主要原因是经批准,2024年我局购置公务执法用越野车一辆,购置价40.49万元,2025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18人次;主要用于国家医保局及内地兄弟省市医保局赴藏调研交流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1%。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15万元,下降73.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事项,压减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要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医保部门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促进了部门资金、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有力推进了医疗保障事业稳步发展。202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预算总数48432.96万元,实际完成支出4599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1.9万元、项目支出42831.8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局全年整体预算执行进度95%,各项资金按计划有序拨付,有力保障了医保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和机关日常运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科学设置年度绩效指标,涵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类,具体指标设置及完成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共设置数量指标8项、质量指标5项、效果指标3项。
数量指标包括:开展调价评估次数≥1次/年、居民大病保险保费投入≥17361万元、对较高风险的地(市)及时发出预警/约谈/问询数量≥1次、开展民生保险项目审计清算≥1次、开展医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1次、机关安保服务人员≥4人、机关安保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参保人数≥343万人。
质量指标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可支付月数≥9个月、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90%、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95%、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直接结算覆盖率≥95%、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考核次数≥1次/年。
效果指标包括:按时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文件、年底实现DIP支付全覆盖100%、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三大目录及支付标准。
2.效益指标。设置1项指标,为有效提升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管理工作水平。
3.满意度指标。设置2项指标,分别为干部职工对机关、食堂运转满意度≥95%、参保人对医保报销服务满意度≥95%。
发现的主要问题:2025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新形势下预算绩效管理的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医保资金动态监控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仍有优化空间;二是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精细化水平不高,部分指标的可量化、可考核性仍需加强;三是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仍需提升,部分项目支出进度受政策落地、项目实施周期影响,存在前松后紧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由局党组定期专题听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完善“发现问题-研判分析-限期整改”的闭环工作机制。实行领导责任制,落实分管领导为分管领域预算绩效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绩效管理责任压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过程监控管理。持续落实预算执行调度机制,在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绩效监控显示“预警”的项目,采取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等措施,对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项目,启动预算调剂程序。同时,依托医保信息化平台,完善医保基金动态监控体系,提升基金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举办线上线下培训,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互动形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与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专家智库,聘请财会、卫生、医保等领域专家组成顾问团队,提供专业指导,不断提升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绩效目标设置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四是优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前谋划项目实施,细化项目执行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打通项目执行堵点难点,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高效使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医保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部门评价结果
截至2025年12月底,年度绩效指标均已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目标落地见效,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75.0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42万元,完成预算的81.02%;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27.89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0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803.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2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23.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075.84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干部职工赴各地市开展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 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的等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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