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22 | 文 号 | 藏财采办〔2017〕16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11:10:00 |
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是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事项的通知》(藏财采办〔2015〕15号),请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自查,并请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对2016年10月起至今未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信息公开的项目进行公开。二是今后请各单位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将加大督查力度,对采购人应公开而未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的项目,将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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