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藏财采办﹝2015﹞15号文件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12 | 文 号 | 藏财采办〔2017〕54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12:30:00 |
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地(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着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事宜的通知》(藏财采办﹝2015﹞15号)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已不相适应,为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经我厅研究决定,该通知自即日起废止。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执行。
西藏日报、西藏商报、拉萨晚报不再作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自治区本级及各地(市)政府采购有关信息应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开。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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