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拉萨市国税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控管理,拉萨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结合辖区内管户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控管理。
据介绍,拉萨市国税局专门研究通过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监控管理流程。在事前流程中,首先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宜,如果办税服务厅在受理登记事宜时遇到达到标准但不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提交分管领导审阅后,要求纳税人登记;其次由税源管理科负责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事宜;最后召开局务会议对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事宜进行讨论审批并下发会议纪要,局务会议批准后,办理人员签字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事宜。在事中流程,由税源管理科审批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按季度提供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情况;再根据提供的数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专用发票情况排查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调查。在事后流程,税源管理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移交稽查局。另外由税源管理科在系统中对企业失控发票做失控处理,并对企业进行停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