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采访获悉,拉萨市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新车登记入户与油品升级参照新排放标准执行,对低于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手续。同时,从1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供应第五阶段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低于国五标准的将停止销售。
拉萨市将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其中,自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对于市民所关心的已购买的国四排放标准车辆上户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黄金龙介绍,考虑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在我市所注册登记的新购置机动车,以机动车所购时间为准,机动车购买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执行国四标准,购买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将参照以上两个实施阶段执行国五新标。
在外地购置后转入拉萨市的机动车,以转出时间为准。
黄金龙提醒市民,在购置新车前,要详细询问经销商,了解预购车辆是否符合当前国家准入标准,或者可以根据车型通过网站查阅配置参数表上的环保标准,并仔细查看汽车合格证或者环保标识。同时,可自行登陆中国环境保护网站(www.zhb.gov.cn)、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rg.cn)对机动车具体车型目录进行查询,也可到市区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及交警大队环保窗口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