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的主要做法是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级联动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市、县(区)、乡(镇)“河长”身上,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每一段河流有人管、有人治、有人护,出现问题有人负责。
据了解,2017年拉萨市在实施“河长制”工作中,将强化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河湖生态环境是拉萨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发挥首位度作用,2016年拉萨市已在全区率先启动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近日,记者从2017年拉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拉萨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机制建立 层层落实
拉萨市水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16年4月全面启动的拉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就设立了拉萨河及骨干河流的“河长”。“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等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首先是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级联动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市、县(区)、乡(镇)等“河长”的身上,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每一段河流有人管、有人治、有人护,出现问题有人负责。
结合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拉萨市委、市政府去年制定下发了《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拉萨河及骨干河流的河长及河段长,以及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专项资金 治理河流
为使“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行,明确了市级、县(区)级以及乡(镇)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拉萨河及骨干支流治理工作。
“资金问题解决了,我们又通过采取招收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该负责人介绍,按照主城区段每公里2人、乡村段每2公里1人配备了河道管护专职人员。“这样有利于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切实保障河道安全、干净、美观。”该负责人说。
强化监督 实施考核
作为今年水利系统的重点工作,拉萨市水利局局长韩云栓在近日召开的2017年拉萨市水利工作会上表示,2017年拉萨市水利工作将以加快推行“河长制”为重点。“各县(区)要制定本辖区骨干河流、湖泊‘河长制’实施方案,方案既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又要结合区、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韩云栓说。
据了解,2017年拉萨市在实施“河长制”工作中,将强化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强化考核的同时,还将推进“河长制”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各县(区)辖区内河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括、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