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芝嘎隆拉大酒店有限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销售分公司顺利开具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4680元,税额140.4元。这是自2016年11月份全面实施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发票以来当地首例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前我们这里来的好多客户,一问不能开专票,好多客户就不住了,有时需要到税务局代开也要花费很多时间成本,2016年11月,税务局主动给我们宣传相关政策,于是我们就提了自开专票申请,申请的当天,税务局就给我们发售了专票,还专门安排了工作人员辅导我们如何开票,如何填列纳税申报表等。现在我再也不用担心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票的要求了。”嘎隆拉大酒店的法人贾淑敏感慨地说道。
据了解,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试点以来,林芝市国税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短信提醒、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对当地纳入试点的5户纳税人进行了“一对一”的专项辅导,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会开票、能申报,切实做好企业“暖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