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双节”期间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19起
“您好,请吹气。”“谢谢您的配合,祝您中秋快乐。”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交通秩序平稳有序,连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严密布控,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
9月28日是中秋、国庆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少市民下班后选择和亲朋好友外出聚餐娱乐或者驾车出游,道路交通十分繁忙。9月28日晚11时许,来到拉萨市滨河路附近,此时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梧大队的民警们已经在路上设置了路障、标牌,开始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凌晨时分,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轿车内散发出浓浓的酒味,随即对驾驶员白某进行两次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分别为162mg/100ml、135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随后,柳梧大队民警将白某移交给事故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并完成后续处理工作。白某说:“今天和几个朋友聚餐,喝了点白酒,想着聚餐点离家很近,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真得非常后悔。”
次日凌晨1点多,在同一检查点,驾驶员金某也被查出酒驾。民警引导金某靠边停车,对其进行了两次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分别为46mg/100ml、4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柳梧大队中队长扎西罗布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驾驶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驾。案件的最终性质要等驾驶员的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
据了解,“双节”期间,拉萨交警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时、不定点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积极营造了良好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期间,拉萨交警共查获涉酒驾驶违法行为19起,其中饮酒驾驶13起,醉酒驾驶6起,有效震慑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双节”期间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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