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作出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交通安全水平,自12月1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在城区各主要路口、路段设卡检查,重点查处电动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文/图 记者 娄梦琳
“15个工作日之内一定要完成处罚单缴纳,下次要佩戴好安全头盔。”12月12日15时许,记者来到拉萨市夺底南路,此时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的民警正在对过往电动车进行检查,他们一边有序指挥交通,引导电动车进入检查区域,一边向电动车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电动车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严重后果,呼吁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对违反交规的驾驶员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经过民警的教育,我认识到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很危险,我也愿意接受处罚。以后我一定遵守交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市民陈先生说。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晋美旦增介绍,从12月1日起,城东大队每日安排警力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主要整治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登记注册、超员超载、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通过前期宣传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不少市民的安全意识已有明显提高,但仍有部分骑行者心存侥幸。“希望大家能够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在骑乘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人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晋美旦增说。
据了解,自12月1日起至今,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2640人次,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8万余起,不仅有力打击了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还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