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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改再次考取的驾驶证又被吊销了
2025年03月27日 来源:西藏商报 作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然而,总有些驾驶员好了伤疤忘了疼,屡次犯错。近日,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驾违法行为,民警发现,这名驾驶人在2019年因醉酒驾驶被查,但他并没有迷途知返,反而又因为醉驾再次被查获,还未“焐热”的驾驶证再次被吊销。

2025年1月17日9时46分,班某驾驶藏A****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349国道谢通门县辖区1522KM+300M 处时,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交警大队民警对驾驶人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34mg/100ml,之后依法对班某的血液样本进行乙醇含量鉴定,检验结果为116.94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更让民警吃惊的是,班某曾在2019年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吊销了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申领。2024年11月,驾照吊销期满,班某又重新考取了驾驶证。不料,不到2个月的时间,又因醉酒驾驶被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班某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拘留,罚款1900元。

在此,日喀则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记者 次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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