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便民服务新篇章
拉萨市城关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落地
领证的新人在进行婚姻登记。
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拉萨市行审局积极响应政策,迅速落实相关工作,为辖区内居民及外地来藏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文/图 记者 梁兰
5月12日上午9时30分,户籍地为湖北省的金先生与西藏昌都市的央金女士,手持居民身份证、照片以及签字声明在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成为拉萨市城关区首对通过“全国通办”方式领证的新人。
早上不到10时,婚姻登记处就已挤满了前来咨询、登记的新人,新人们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取号排队、有序地办理登记手续,开启幸福生活。这些新人中,既有西藏户籍的新人,也有区外各地户籍的新人。
“全国通办真的太方便了!我和爱人都在拉萨工作,以前还担心结婚登记要回老家,来回折腾很麻烦。现在好了,在拉萨就能直接办理,节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正在办理结婚登记的谢先生兴奋地说。
谢先生和李女士是大学同学,两人大学毕业后相约来拉萨工作,相恋已有五年。李女士告诉记者:“我们的户籍都是甘肃,提前了解到拉萨市城关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在今天启动,特意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来办理登记。”
“以前结婚,一般情况下新人需要携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从今天起,结婚不需要户口本,可以全国各地‘通办’。”登记人员告诉记者,新人只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照片,随后填表,再由登记员联网核验,全程需要约10分钟。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打破了婚姻登记当事人户籍限制,不再要求出具户口簿。当事人双方若是初次结婚登记,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双方合影免冠照片(两寸),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办理;若有一方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则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若婚姻状况为“丧偶”,还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单人正面半身免冠照片。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合影免冠照片(两寸)以及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
在婚姻登记处,新人们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期待,在婚姻登记处许下爱的誓言。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仿佛为他们的爱情之路铺上了一条更加顺畅的红毯。相信在“全国通办”政策的推动下,会有更多的情侣能够顺利地步入婚姻的殿堂,开启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