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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生命通道
2017年04月21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近年来,因消防通道被堵影响救援而酿成悲剧的消息不绝于耳。前不久,无锡一民房着火,一老人和三小孩被困,消防队及时赶往现场救援,却因消防通道不畅,被堵在一公里外,火灾最终造成两名儿童死亡。原本火灾的后果可能不会这么严重,却因消防通道不畅延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惨痛的教训警醒我们,一定要守护好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它无疑是群众的生命通道。然而,占用消防通道停车、楼道和楼梯间堆放杂物、摊贩占道经营、障碍物阻碍消防通道等现象却在我们身边经常出现,人们不经意的行为无形中造成了消防安全隐患。然而,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是个人及社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违反以上规定,可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畅通生命通道,一方面,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问题的排查和整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另一方面,社区管委会、物业、街道办等部门应加强辖区消防通道管理,合理规划小区车位,组织业主及时清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的废弃杂物,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而每位公民更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对上述行为,不只在《消防法》中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有规定,建筑物内的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性部分,是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每个人应积极了解自己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权利,做到懂法、守法,在生活中时刻注意自身行为,以免因为不经意的细小行为而触犯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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