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拉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人口逐步增多,拉萨市的环境质量面临着严峻考验,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拉萨市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应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三大战役”(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重要措施和项目实施。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搞好保障,营造环境,积极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要求的各项任务。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把“三大战役”实施情况纳入环保监督内容。建立完善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进落实区域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机制。
应加强环境红线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生态四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利用环境容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重要江河源区、湖泊和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限制开发,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实行禁止开发,严禁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绝不允许触碰生态红线。
应严格实施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严把项目审批关,开发建设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保护措施,规范事前审批,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实现全过程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布设,推动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规范运行。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保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和挂牌项目跟踪督办力度,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任务。严格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运营和管理,消除污染隐患和景观影响,持续加强城乡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应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依法行政,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独立监管、依法查办案件、靠自身能力有效控制污染源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环境监督执法,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全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应持续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紧紧围绕“1+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核心,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开展,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督查,确保全面完成生态文明改革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