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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
2016年11月12日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

今天下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暨党组(扩大)会议。

受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嘎玛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春来、丹增朗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尼玛次仁、张晓华、纪国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刘光旭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1月下旬在拉萨召开。建议议程主要有:审议《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四审稿)》,审议《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审稿)》,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研究了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研究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办法(草案)》,报请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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