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组建三个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内务司法、代表人事选举、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组建大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土登才旺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顿珠、群培、阿扣、尼玛占堆以及秘书长宋善礼出席会议。
列确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人事代表选举和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的正式组建,是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建设的一件大事。
列确强调,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在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在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健全和发展,使得人大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越来越艰巨和繁重,对人大机关的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他指出,自治区党委历来非常重视人大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建设。1989年,胡锦涛总书记任自治区党委书记时就曾主持召开过全区人大工作座谈会,形成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使人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2005年5月,区党委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召开了全区人大工作会议,总结了1989年以来我区人大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2005年6月,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转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了健全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制度、视察和专题调研制度、执行职务保障机制的意见,区党委办公厅转发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为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现在,在全区机构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自治区党委批准人大常委会组建内务司法等三个工作委员会,充分说明了自治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区党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具体体现。
列确指出,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组建内务司法等三个工作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三个工作委员会的建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有利于加强常委会工作的专业化建设。
列确要求,机关各部门特别是新成立的几个部门,要根据已确定的职能,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交接方案,做好交接工作。
在谈到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时,列确指出,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要求,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自治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也提出了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
列确指出,三个工作委员会组建以后,人大机关机构设置将更加合理,职能配置更为科学,职责界限更加明晰,人员配备更加合理。希望同志们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辜负区党委的关怀和重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为推进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洛桑顿珠传达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大机关增设机构的通知》,群培传达了《中共西藏自治区人大机关党组关于内务司法、代表人事选举、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人员配备的通知》,阿扣传达了《中共西藏自治区人大机关党组关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办公室等内设机构更名转化和工作人员职务名称变更的通知》。